杨柳657 发表于 2020-7-28 09:35:47

项目管理典型模式——工程总承包模式(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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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模式

01

概念

工程总承包(EPC)模式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依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现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它要求总承包商依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试运行等服务工作,实现设计、采购、施工各阶段工作合理交叉与紧密配合,并对工程质量、平安、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承包商在试运行阶段还需承担技术服务。工程总承包商在合同范围内对工程的质量、工期、造价、平安负责。

EPC项目的产品是合同约定的工程,工程总承包商为完成工程必须进行项目产品过程与项目管理过程的管理。完整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其创作发明项目产品的过程要经过5个阶段,即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阶段、采购阶段、施工阶段、开车阶段。每一个阶段有各自的使命,分别起到各自的作用。



1)可行性研究——描述项目产品的概略目标和要求。

2)设计——描述项目产品详细和具体的要求。

3)采购——按设计要求制造设备和材料。

4)施工——完成建筑和安装。

5)开车——验证项目产品。

EPC模式的主要工作范围包含:

1)设计(Engineer)。除设计计算书和图样外,还应根据“业主的要求”中列明的设计工作,即项目可行性研究,配套公用工程设计、辅助工程设施设计以及结构/建筑设计等。

2)采购(Procure)。包含获得项目或施工期的融资,购买土地,购买各类工艺、专利产品以及设备、材料等。

3)施工(Construct)。一般包含全面的项目施工管理,如施工方法、平安管理、费用控制、进度管理、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协调等。

02

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特征

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业主把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和开车服务工作全部委托给工程总承包商,业主只负责整体的、原则的、目标的管理和控制。

2)业主只与工程总承包商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后,工程总承包商可以把部分设计、采购、施工或开车服务工作委托给分包商完成;分包商与总承包商签订分包合同,而不是与业主签订合同;分包商的全部工作由总承包商对业主负责。

3)业主可以自行组建管理机构,也可以委托专业的项目管理公司代表业主对工程进行整体的、原则的、目标的管理和控制。

4)业主把EPC的管理风险转移给总承包商,因而工程总承包商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和风险,但也拥有更多获利的机会。

5)业主介入具体组织实施的水平较浅,EPC工程总承包商更能发挥主观能动性,充分运用其管理经验,为业主和承包商自身创作发明更多的效益。

6)EPC工程总承包的承包范围有若干派生的模式。例如,设计承包可以从方案设计开始,也可以从详细设计开始;采购工作的某些部分可以委托给设备成套公司;施工工作可以自行完成,也可以分包给专业施工单位完成。

资料来源:《现代项目管理》升级版第2版

编辑:Anne媒体合作:010-88379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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